金琦董事长在“2015中国境外中资企业年会”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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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元副主席、王钦敏副主席,女士们、先生们:
我很高兴出席今天的会议。我完全赞同前面各位嘉宾的发言。“一带一路”的推进不仅对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拓展我国发展空间、维护周边安全和稳定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而且为中国与有关国家推进互联互通、互利合作、共谋发展创造难得的历史机遇。成立丝路基金是推进“一带一路”的具体举措。与在座的众多机构和企业一样,丝路基金同样面临如何在“一带一路”中寻找投资和发展机会的问题。
由于丝路基金刚成立不久,大家对这个基金的定位和作用可能了解不多。我想借此机会对丝路基金做个简单介绍,希望有助于我们寻求发展的新机遇。
去年11月8日APEC会议期间,习主席在“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上宣布,中国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此后,在各方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紧张的筹建工作,丝路基金于去年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北京完成工商注册,成立了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定位为中长期的开发投资基金,致力于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多边双边互联互通。
为实现上述目标,丝路基金在运作中要遵循四项原则,即对接、效益、合作、开放原则。这四项原则我在3月12日陪同周小川行长参加两会“金融改革与发展”记者会时也谈过。
对接原则。就是说丝路基金的投资首先要与各国发展战略和规划相对接,在“一带一路”发展进程中寻找投资机会并提供相应的投融资服务,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效益原则。丝路基金的资金分别来自于外汇储备、中投、口行和开行,这些资金均有相应的人民币负债。因此,丝路基金不同于主权财富基金,也不是援助性或捐助性的,运作上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投资于有效益的项目,实现中长期合理的投资回报。
合作原则。丝路基金的优势在于可提供中长期股权投资,可与国内外其他金融机构发挥相互配合和补充的作用,通过采取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贷款相配合等多元化融资方式,为一些可在中长期实现稳定合理回报的项目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因此,丝路基金与其他金融机构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关系。
开放原则。就是说丝路基金是开放的,在运作一段时间后,我们将欢迎与我们有共同志向的投资者加入丝路基金,或者在子基金层面上形成合作。
我们愿意与各国际和区域性多边开发机构,包括即将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开行、口行等在走出去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的金融机构及中非基金等已有基金开展项目投融资合作。通过合作,各机构可有效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共同为地区和全球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上述四个原则的核心是“对接原则”。对接的含义就是互利共赢。“一带一路”战略不是中国自己的战略,不是中国自己的事情,而是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战略,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和地区共享中国改革开放成果的战略,是将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继续复制,从而实现各国各地区共同发展的战略。为实现此目标,
第一,要体现包容性,要讲互利。
外交部长王毅前几天在两会期间也说过,“一带一路”的理念是共同发展,目标是合作共赢,需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更要尊重各方“舒适度”。丝路基金要服务好“一带一路”,要秉承同样的理念,要理解各方的关切,关注各方的利益,解决各方的难题,实现对接和共识基础上的互利共赢。
第二,要注重实效,创造共赢。
过去若干年,我们在“走出去”的实践中形成了很多好的经验,也总结了许多教训。丝路基金要充分吸取这些经验教训,实现更高起点的“走出去”。
一是要打好基础。合作要基于项目驱动、稳扎稳打,扎实推进,避免概念驱动和投资冲动。
二是要建立信任。合作要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从而实现互联互通中强调的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
三是要有合理回报。回报既包括经济效益,也包括社会效益。要尊重投资所在国的法律,遵循国际标准。避免因追求短期效益,牺牲社会效益,权衡和把握好两者的平衡。
四是要做好战略规划,运用系统性的思维,进行比较优势研究,建立互利共赢的模式,并进一步复制推广,实现互利共赢的大战略、大目标。
今天在座企业家比较多,我还想谈一谈丝路基金如何为我们的企业做好服务、支持我们的企业“走出去”的问题。
支持企业“走出去”是成立丝路基金的初衷之一。丝路基金将通过以中长期股权为主的多种投融资方式投资于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在立足于我国的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大力支持我们的优质产能转移出去,促进我们的技术标准和装备走出去,发挥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的综合效果。
刚才我也提到,丝路基金的一大优势是可以进行中长期的股权投资。因受到融资杠杆率的约束,中国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走出去普遍存在债权较多、股权较少以及工程承包较多、经营管理较少的问题。丝路基金可以通过股权投资,与其他融资方式搭配,通过直接投向项目,或者通过委托的方式,将资金投给企业,由企业出面进行股权投资。这样不仅能够支持企业提高融资能力,而且可以支持企业加强对项目的掌控能力以及实现对项目的后续经营管理,加大企业“走出去”的广度和深度。
除了股权以外,丝路基金还可以采取债权、贷款等其他投融资方式,并可以与境内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投资者合作,开展多元化的投融资合作,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支持我们的企业“走出去”。
在丝路基金发展的道路上,我们诚挚地希望得到各界朋友的大力支持,也热切地期待与各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共同为推进“一带一路”发挥应有作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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